
網站公告
1. 社會責任:指公司對于整個社會肩負起應有的責任,以遵從及尊重國家規(guī)定的一些關于人權、平等機會、生活基本需要、合理的勞動待遇、健康與安全等法規(guī)或條例。
2. SAMR:社會責任管理代表(Social Accountability Management Representative)
3.相關方:關注公司的社會責任表現或受公司的社會責任表現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4.CPAR:糾正與預防措施要求表(Corrective and Preventive Action Requirement)
5.H&SMR:健康與安全管理代表(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Representative)
6. 童工: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個人發(fā)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7.未成年工: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就業(yè)人員。
8.強迫性勞動: 在處罰的威脅下所榨取的非志愿性工作或服務。
9.加班時間綜合計算:針對工廠的生產特點,為了緩解工廠在生產旺季的工作時間壓力,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批準在某一時間內,生產淡季和旺季的加班時間總數不得超過這一期間的法律規(guī)定的總的加班時間,但旺季時可適當延長加班時間。
10.最低工資保障:是指勞動者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yè)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11.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在法定的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休假、探親及參加社會活動等,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12.供應商:提供貨物和/或服務的實體,它所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構成公司生產的貨物和/或服務的一部分,或被用來生產公司的貨物和/或服務的一部分,或被用來生產公司的貨物和/或服務。
13.職工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工作崗位上勞動或雖不在勞動崗位上但由企業(yè)的設備或設施不全,勞動條件或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管理不善或被企業(yè)管理人員指派到企業(yè)外從事本企業(yè)活動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